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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B

論文計畫口試

國立成功大學國際企業研究所

申請博士論文計畫口試注意事項

一、 依「國立成功大學國際企業研究所博士班修業規則」第5條規定,本所博士班學生須通過資格考後,方能提出論文計劃口試。

二、 依「國立成功大學國際企業研究所博士班修業規則」第9條規定,本所博士班學生須提論文計劃口試,通過論文計劃口試至少兩個月後,  才可提出學位考試。

三、 本所博士班學生須先徵得指導教授同意後方可提論文計劃口試。

四、 計畫審查委員至少兩名以上且指導教授必為計畫審查委員之一。

五、 「 博士班論文計畫審查申請表」請指導教授簽名後,於口試三天前交至所辦公室,並登記口試時間及租借場地;若審查日期異動,請務必告知所辦公室。

六、 論文計劃口試分為報告30分鐘,問答30分鐘。

七、 學生需依口試委員人數自行列印「博士論文計畫審查意見表」份數,並於口試前時交給委員。

八、 博士論文計畫審查結果分為:

1. 通過:論文計劃口試當日起算三個月後,即可提出學位考試。

2. 修改後通過:於修改後經指導教授簽署「論文計畫修改通過表」確認通過日起,

3個月後方能提出學位考試。 3. 不通過:重新提出論文計劃口試。

九、 相關表單請至本所網頁-「表單下載」-「博士班表單」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