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文計畫口試
國立成功大學國際企業研究所
申請碩士計畫論文口試注意事項
一、依「國立成功大學國際企業研究所碩士班修業規則」第6條規定,本所碩士班學生須提論文計劃口試,通過論文計劃口試至少兩個月後,才可提出學位考試。
二、本所碩士班學生須先徵得指導教授同意後方可提論文計劃口試。
三、計畫審查委員至少兩名以上且指導教授必為計畫審查委員之一。
四、「碩士論文計畫審查申請表」請指導教授簽名後,於口試七天前交至所辦公室,並登記口試時間及租借場地。
五、論文計劃口試分為報告10分鐘,問答10分鐘。
六、學生需依口試委員人數自行列印「碩士論文計畫審查意見表」份數,並於口試前時交給委員。
七、若審查日期異動,請務必告知所辦公室。
八、碩士論文計畫審查結果分為:
1、通過:論文計劃口試當日起算2個月後,即可提出學位考試。
2、修改後通過:於修改後經指導教授簽署「論文計畫修改通過表」確認通過日起,2個月後方能提出學位考試。
3、 不通過:重新提出論文計劃口試。
九、相關表單請至本所網頁-「表單下載」-「碩士班表單」下載。